2018年7月18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 ①、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广场街43号/栋1-3层的房地产(建筑面积288.09 m²、 土地使用权面积106.03 m² ); ②、位于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玉叶路依水园二期6栋1-4层6室的房地产(建筑面积343.34m²、土地使用权面积未分割)的市场价值进行司法鉴定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5号中介机构:湖北嘉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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