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咸宁市咸安区双峰路的土地使用权【面积:18453.2平方米】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及房屋图片制作光盘需要的土地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4号中介机构:永业行(湖北)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方杨林岗街的一宗土地(土地面积4741.37m²)的市场价值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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