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8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南车花园二标段(9#、12#、13#、14#、18#、19#、21#、22#)楼及地下室脚手架工程依照相关定额及合同约定,对延期期间材料租金等直接产生的费用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3号
中介机构:中大信(北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中大信(北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申请人要求对武汉永鑫藤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湖北铁投利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14.1%的股份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联投龙湾A区1-8#、12#及地下室土方工程实际结算的土方量、材料单价及工程价款等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