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7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1、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乡塔子湖村、跃进村康乐园·尚都一品A5栋2单元29层3室(建筑面积为135.99m²);2、武汉市新洲区阳光新港A9栋/单元16层16-2号(建筑面积为96.61m²)等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进行司法鉴定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9号中介机构:北京中建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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