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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武汉新艺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光谷蓝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告称,因原被告双方未对案涉工程的合同清单范围内已完工和未完工的工程量达成一致意见,故申请对案涉工程的工程量进行鉴定
发布日期: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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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原告武汉新艺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光谷蓝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告称,因原被告双方未对案涉工程的合同清单范围内已完工和未完工的工程量达成一致意见,故申请对案涉工程的工程量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1号
      中介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