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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依据某江汉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对已拆除面积4934.76平方米的房屋依照2013年同地段房屋是价格水平进行评估,计算征地补偿费
发布日期: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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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0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请求依据某江汉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对已拆除面积4934.76平方米的房屋依照2013年同地段房屋是价格水平进行评估,计算征地补偿费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3号
中介机构:湖北众联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