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高潮村二组北岸名居第4栋2单元第3层2室的房地产(建筑面积139.91m²、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9.42m²)的市场价值(含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司法鉴定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3号中介机构:武汉博兴房屋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天琴湾43栋/单元1层30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24.68m²)的市场价值(含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司法鉴定。
下一篇: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秦园路58号秦园居11栋(常青楼)3单元5层A室的房地产(建筑面积为135.39m²;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21.15m²)的市场价值(含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室内装修价值进行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