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东西湖/吴家山街八方路西、田园街北6栋1单元2层1室房产及项下土地使用权;东西湖/吴家山街八方路西、田园街北2栋/单元1-2层(1)室房产及项下土地使用权;东西湖/吴家山街八方路西、田园街北幼儿园/单元1-4层/室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37号中介机构:湖北江南房地产资产估价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南路与梅子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16栋1-3层2室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位于咸宁市温泉温塘村四组4880平方米的土地,依法进行价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