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2日根据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依据2014年2月18日(租赁方)与(出租方,系本案执行人)签订的《盾构机租赁合同》第十三条有关盾构机验收条款,确定该盾构机是否符合交付条件;如不符合交付条件,存在哪些问题,需要如何解决。2、如需要修理,具体需要多少费用需要的特殊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5号中介机构:湖北省科技进步促进会技术鉴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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