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8日根据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南湖沁康园二期9栋4单元1层2室的房屋价值予以评估;对位于武汉市江夏区联发龙湾二期1单元7层1号的房屋价值予以评估;对位于武汉市新洲区祥和世纪城二期8栋1单元13层2号的房屋价值予以评估;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金阳新城C栋2单元16层3号的房屋价值予以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24号中介机构:武汉洪房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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