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转让方来函确认,现决定终结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3台车辆(项目编号:GR2017HB1000349-362等)转让项目的交易。
特此通知。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7年08月31日
上一篇: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系统项目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终结武昌区白沙洲街列电小区2栋5单元2层2室转让项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