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本市江岸区兴业路167号“鼎盛华城”一期3栋一层3、4、5室商铺“鑫鼎盛足浴”自塌陷时(2013年11月28日)至2014年4月15日某地产公司发出解除租赁合同和此后至现在的二个时间段的经营损失进行评估鉴定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4号中介机构:湖北东方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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