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2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街蔡王村的“鸿发市场D9125号”房屋内办公室可移动装饰装修、建造生产车间、仓库、厕所、机修库、工人宿舍及水电设施安装、路面及场地硬化的现存残值进行审计。上述建设的资源以原、被告于2014年1月23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4年(即2014年2月1日至2018年1月30日为上述资产的使用年限,为技术残值的基数,残值开始计算的时间为2014年3月计算至2016年1月29日)所需要的资产评估类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号
中介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