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5日根据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1、原告申请对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40号碧苑花园14栋1层106号商网3号门面房屋的价值进行鉴定;2、被告申请对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40号碧苑花园14栋1层106号商网3号门面房屋,自2003年4月1日起至2017年9月1日的房屋占用使用费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1号 中介机构:武汉东正房地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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