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车辆(车架号LFBME3089EJB02028)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机动车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3号中介机构:湖北通达旺机动车辆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经营的汉广场B019号商铺因2016年8月23日上午9时火灾造成的仓库存货灯具、样品、家具、展柜、电脑等财产的损坏程度进行鉴定。
下一篇:对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鑫海花城25栋1单元7层4室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