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湖北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鄂国资产权[2009]39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受让方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2013年7月22日来函申请,转让方仙桃市国家税局于2013年9月5日来函告知同意解除交易,现对该项目予以终结。
特此通知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13年9月9日
上一篇:关于终结转让武汉数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93户债权包交易项目的决定
下一篇:关于终结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部分资产交易项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