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3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本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湖光村的土地及该土地上的位于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湖光村(原青山区黄家大湾58号)1栋、2栋、3栋进行评估需要的房产土地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9号中介机构:武汉洪房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号的12套房屋及装修价值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花园村的一宗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进行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