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3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6号1层及2层内面积300.31平方米的1Y01号和2Y01号商铺装饰装修经过折旧在反诉原告被迫离开商铺之日即2015年10月31日的残值进行评估鉴定所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4号
中介机构:武汉顺海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23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6号1层及2层内面积300.31平方米的1Y01号和2Y01号商铺装饰装修经过折旧在反诉原告被迫离开商铺之日即2015年10月31日的残值进行评估鉴定所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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