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1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本市江岸区兴业路167号“鼎盛华城”一期3栋一层3、4、5室商铺“鑫鼎盛足浴”自塌陷时(2013年11月28日)至2014年4月15日武汉外经房地产公司发出解除租赁合同和此后至现在的二个时间段的经营损失进行评估鉴定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7号 中介机构:湖北衡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某光电产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附件)进行价值评估。
下一篇:对神钢SK460-8型挖掘机自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5月28日期间的停业损失进行评估(折算至每天或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