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北京顺义区万树花园二期128号1至2层128号房产(面积463.53m²)及其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5号中介机构:武汉国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1、位于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73号B号楼4单元301户的房屋及装修总值(建筑面积: 平方米); 2、位于青岛市四方区庆安路69号502户的房屋及装修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371号聚诚竹苑1栋2单元7层5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及装修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