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1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公司的78万吨焦炭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7号
中介机构:湖北中兴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某公司持有武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00万股股权进行评估。
下一篇:某公司在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1亿股股权的每股市场价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