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7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人在光大证劵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华路营业部的普通股票账户和融资融劵账户上的两笔共计2724000元转出钱款对付股票的买入时间及持有时间进行审计。2、对某人名下上述两个账户所有股票截止2014年7月4日当天的股票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号
中介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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