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5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襄阳市鱼梁洲开发区福地小区5幢2单元第一层右室的房屋装修在离婚时(2016年3月)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民院路山水华庭小区10号楼1单元302室的房屋装修在离婚时(2016年3月)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所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号
中介机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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