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3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评估位于宜昌市城东大道11-16号的房产【建筑面积567.44平方米】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0号
中介机构:湖北华夏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武汉市融侨华府10栋1单元7层1号的房产的市场价值按现状进行评估。
下一篇:1、现有某房屋的建安成本及现有残值(含总面积13590平方米的演艺大厅、KTV包房、室内停车场及其他附属设施);2、现有设施设备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