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7日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蔡甸区三官村新阳花苑3栋4单元7层701号房屋予以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1号
中介机构:武汉岸房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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