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0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K3-2地块k3-4栋/单元6层3号、4号、5号房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五洲大厦A栋20层2室的房屋及位于武汉市江岸区梦湖香郡梦澜轩澜17栋1-3层的房屋与位于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k3-2地块k3-4栋/单元6层1号、2号、10号房屋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3号
中介机构:湖北兴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渠路89号1栋1单元32层1室房屋及装修现状的市场价值等10项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位于武昌区东亭花园樱花苑1栋1单元6、7层1室、武汉市江岸区一元街怡东大厦31层、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27-228号江景大厦k1、k2、k3、k4室的房屋所有权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