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3日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四路1号武汉万科魅力之城五区A2单元8层02号(建筑面积88.58平方米)房屋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号
中介机构:武汉天马东湖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上一篇:1、对PC钢棒材质是否夹杂氧化铁进行鉴定;2、对PC钢棒的制作工艺进行鉴定,查看钢棒表面护套制作是否采用热塑挤压成型工艺
下一篇:对位于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纱帽正街学俯佳园1栋1单元1层2室依法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