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8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车牌号为“鄂A96234”的小型轿车现有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所需要的机动车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号
中介机构:湖北通达旺机动车辆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原告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1号武汉万科城市花园特一区D1-201号房屋反水造成的损失进行鉴定
下一篇:对申请人位于东湖高新区高新六路与光谷二路交汇处的新建厂房用电工程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现行供电工程行业规范、质量标准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