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6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新城路步行街A3号楼1-2层南9号房至15号房共7套、步行街A2号楼1层南1、2号房至13、14、15号房共7套、步行街C2C3栋2层2-1、2-2、1-1、1-2、1-3号房共5套的房屋所有权及某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评估值:904.82万元需要的拍卖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6号
中介机构:武汉中信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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