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日根据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建筑有限公司完成的工程量(证据目录第58页所列项目)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4号
中介机构: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更换法兰所必须支出的赶工费用进行评估、具体金额及所有费用总额进行核算,核算时间点为2014年12月。
下一篇:1、2010年9月10日订立的《某施工合同》中1、4、5、6号楼全部土建工程及商铺工程;2、2010年3月18日订立的《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合同》及《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全部工程;3、2012年8月24日订立的《新增地下车库工程施工协议书》中约定的全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