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5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人在某印务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予以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7号
中介机构:湖北中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某广场一期购物中心五层25-03号商铺的装修及设施、设备的价值进行鉴定。
下一篇:对鄂A81J67车辆的市场价值予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