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项目大厅>涉讼资产项目>摇号公告
以评估价为保留价,第一次委托拍卖下列房地产:位于湖北咸宁咸安区新客站广场A区1幢2层201(31.82万元)、202号(32.74万元)等
发布日期:2015-10-29
字体大小:A -A +

2015年10月28日根据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以评估价为保留价,第一次委托拍卖下列房地产:位于湖北咸宁咸安区新客站广场A1220131.82万元)、202号(32.74万元);咸安区新客站广场A22209号(31.24万元)、1109号(69.1万元);咸宁咸安区新客站广场A21114号(69.1万元)、2214号(30.69万元);A31101号(69.1网页);A32201号(30.69万元)、咸安区新客站广场A32209号(31.24万元);咸安区铁路广场102211号、212号(64.01万元)需要的拍卖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9号

中介机构:湖北世纪和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