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8日根据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以评估价为保留价,第一次委托拍卖下列房地产:位于湖北咸宁咸安区新客站广场A区1幢2层201(31.82万元)、202号(32.74万元);咸安区新客站广场A区2幢2层209号(31.24万元)、1层109号(69.1万元);咸宁咸安区新客站广场A区2幢1层114号(69.1万元)、2层214号(30.69万元);A区3幢1层101号(69.1网页);A区3幢2层201号(30.69万元)、咸安区新客站广场A区3幢2层209号(31.24万元);咸安区铁路广场10幢2层211号、212号(64.01万元)需要的拍卖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9号
中介机构:湖北世纪和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