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30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A栋3层287号房屋进行评估。2、江汉区大夹街服装批发市场(二期)H栋3单元802号的房屋进行评估。3、江汉区复兴村合作小区18栋5单元102号(常福里113号)房屋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号
中介机构:武汉天马东湖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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