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9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两湖大道水蓝路南波湾西商铺101-105、202号、两湖大道水蓝路南波湾东商铺的房产,予以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6号
中介机构:武汉阳光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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