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2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新洲区邾城街风情大道1栋1-2层面积1616.85㎡;2、新洲区邾城街风情大道1-5层面积2576.88㎡;3、新洲区邾城街风情大道1栋1层面积617.69㎡;4、新洲区邾城街沿河路180号1栋1层面积155.95㎡,四套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所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1号
中介机构:武汉岸房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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