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项目大厅>涉讼资产项目>摇号公告
依某民事判决对某公司所欠债务进行审计。1、从判决确定的履行期2009年2月23日至2011年6月10日按判决继续计算利息;2、从2011年6月11日之后直至2014年11月21日履行完毕按某号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2014年11月21日,执行回案款人民币3195536元。
发布日期:2015-05-20
字体大小:A -A +

2015年5月20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依某民事判决对某公司所欠债务进行审计。1、从判决确定的履行期2009223日至2011610日按判决继续计算利息;2、从2011611日之后直至20141121日履行完毕按某号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20141121日,执行回案款人民币3195536元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7号

中介机构:湖北东方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