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9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上海市真金路577弄37号、武威东路477弄71号房地产【其中37号的公寓建筑面积为148.08平方米,71号地下车库面积为30.14平方米】进行评估(详细内容以房地产权证为准)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7号
中介机构:北京中建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198号将军家苑三期翠林雅居5栋3单元301室进行价值评估。
下一篇:鉴定范围(时间节点均为2003年6月30日): 1、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23号2栋(59.78m²)是否存在?等三处房产价值(均不含土地价值)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