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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位于汉阳区彭家岭358号1至8栋厂房及其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评估
发布日期: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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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5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汉阳区彭家岭35818栋厂房及其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号

中介机构:武汉国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