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5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延误工期造成塔式起重机的租金损失;2、延误工期造成脚手架的租金损失;3、商业部分(约15704平方米)重新招商的损失;4、商铺(约4400平方米)重新招商的损失;5、写字楼(约41214平方米)重新招商的损失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9号
中介机构:湖北中砺大公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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