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8日根据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2009年8月5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项下的造价进行鉴定(鉴定增加部分的价款、未施工(门窗)的价款,主体工程包干价569万无争议)以及鉴定2009年12月23日联系函,2010年12月1日双方签订的协议涉及工程的工程价款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号
中介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造价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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