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6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一是结合合同、施工图纸和签证单,确定签证单上的工程内容是否属于新增工程量(即确定是否存在新增工程量);二是如果存在新增工程量,则对新增工程量的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鉴定)所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号
中介机构:中竞发(北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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