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1日,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洪山乡中北路163号1栋1-2层2号房屋和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和平乡徐东路7号1-3层房屋的房屋所有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拍卖被执行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洪山乡中北路163号1栋3层3号房屋、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洪山路62-2号11层2室房屋的房屋所有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35号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所需要的拍卖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主拍:05号、辅拍:12号
中介机构:主拍:武汉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辅拍:湖北德融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