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4日根据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江岸区大智街南京路180号鑫成大厦(俊杰)1、2栋3层商业(1)室2256.18平方米房产和104.7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承租人租赁期内装修财产同时整体进行拍卖。第一次拍卖保留价RMB3125.66万元需要的拍卖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主拍20号
中介机构:汉海拍卖集团有限公司
摇出球号:辅拍18号
中介机构:湖北恒源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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