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9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座落于武汉市江岸区一元路7号锋尚时代大厦21层5室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所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号
中介机构:武汉博兴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9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座落于武汉市江岸区一元路7号锋尚时代大厦21层5室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所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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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出球号:2号
中介机构:武汉博兴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