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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三眼桥路167号1单元2604室房屋(面积127.75平方米)依法予以评估。
发布日期:20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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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7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三眼桥路1671单元2604室房屋(面积127.75平方米)依法予以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6号

中介机构:武汉阳光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