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9日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马场湖小区112号9号楼3单元5层1室房屋目前的市场价值进行鉴定。由于该房屋无法进入,特申请对争议标的物楼上房屋即武汉市马场湖小区112号9号楼3单元6层1室房屋价值作出评估后,作为武汉市马场湖小区112号9号楼3单元5层1室房屋的参考价值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号
中介机构:武汉天马东湖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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