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2日根据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人所有,分别挂靠在某两公司名下的豫S45633重型半挂牵引车、赣KA563挂重型低平板半挂车价格予以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车辆)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号
中介机构:武汉市通达旺旧机动车车辆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某公司所有的座落于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153号2号楼电梯及4-5楼的宾馆家具、电器、配套设施的残余价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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