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2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两方于2007年1月18日签订的《协议书》中已办理至某方名下的房产建安成本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0号
中介机构:武汉长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对某公司实际施工的某码头陆域工程中“业务楼、侯工楼及消防站建安工程”和“皮带通廊矿石输送系统、辅助工程建筑结构、空置通信子工程”以及“1#、2#变电所工程”的工程总造价进行鉴定,分别以各个工程的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内容进行计算。(注鉴定意见书的结论应分别写明上述三个工程的总造价以及各个工程合同内或合同外的部分,便于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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