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9日根据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樱海园一期3栋1单元903号的房屋及樱海园E区39号车位进行价值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号
中介机构:武汉博兴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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