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7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公司实际施工的H1、H3和2号楼的工程总造价。(分别按执行合同和备案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算,超出合同约定的部分按定额进行计价。)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5号
中介机构:湖北天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1、某公司实际施工的某工程总造价,即包括2011年9月30日前施工的和某连头工程造价(有合同按合同约定、无约定的按定额的据实结算原则);2、某公司某工程停工期间的误工损失,即包括2011年9月30日前,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5月7日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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